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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0-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基层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检察长会议关于将2020年确定为“基层建设年”的要求,更好的服务基层、加强基层、动员基层、依靠基层。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落实检察责任,更新司法理念,强化队伍建设,争创一流业绩,全面提升基层院建设整体水平,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经院党组研究,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批是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继续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按照“市院主抓,基层院主责”的要求,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统筹推进基层院“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力破解制约基层建设难题,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和司法办案质效,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贡献度。实现唐山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高质量发展,全力争创全省一流检察机关。

二、工作目标

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点,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认真思考、深刻回答高检院“基层建设年”的时代课题,着力提升我院整体建设水平和各部门条线指导能力,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明显提高,政治建设明显加强、班子建设持续优化、业务建设有效提升、队伍建设换挡加速,争创出全省一流业绩。

(一)政治建设明显加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精准推进讲政治与谋发展深度融合,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建设更加有力,党组建设更加健全,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阵地更加稳固,检察文化发展更加繁荣,队伍精气神进一步提振。

(二)班子建设持续优化。领导班子能够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院和地方党委工作安排,积极主动服务大局,成效显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做到司法为民。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党委肯定、群众满意度高,组织生活健全,支部工作规范,党的建设扎实有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班子的政治力、领导力、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全面提升。

(三)业务建设有效提升。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精准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捕诉一体,肩负起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提高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规模质效,做优刑事检察。针对受案数量多,监督比例低的现状,创新办案机制,强化精准监督,提升监督刚性,做好民事检察。破题监督短板,坚持维护司法、行政权威与监督审批、行政违法并举,提升监督规模,讲求监督质效,做实行政检察。把准职能定位,积极主动作为,聚焦重要类别、重点领域、重大案件,做强公益诉讼检察。

(四)队伍建设换挡加速。适应时代发展,持续理念变革,强化质量意识,讲求“三效”统一。加强队伍素质教育,通过系统培训、岗位练兵、学习积累、智慧借助、办案实践,培养专业精神,补齐专业短板,提升专业品质,努力提高检察干警的审查判断证据能力、法律政策运用能力、监督线索发现和成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舆情研判和引导能力、服务保障能力、决策执行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基专业人才不断壮大,拔尖人才不断涌现,队伍的司法办案质效不断提升,无罪判决率、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案件比以及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等办案指标优化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基层院政治建设

1.强化政治建设的规范性、严肃性。组织全体检察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采取具体措施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决定领导,及时主动向地方党委请示报告,认真落实向市院党组报告工作制度。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好主体责任,坚决抵制形势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以省院党组巡视整改和市院党组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化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定期报告制度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月报告”制度。

2.     强化服务大局的主动性、精准性。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妥善化解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集体访,做好依法办理、舆情引导和社会管控三同步工作。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检察机关和社会维护国家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主动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两法衔接”平台建设与应用,加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严厉打击恶意排污、偷排偷放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积极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深化“一院一品发展”活动,依法打击针对民营企业违法犯罪,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经济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加大攻坚力度,牢牢把握“深挖根治”目标,始终把“破网打伞”放在头等重要位置,强化“打财断血”,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对案件中反映出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采取发出高质量检察建议、提交专题报告等方式促进源头治理,完善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3.     强化司法为民的时代性、实效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强化司法便民化利民举措,保障诉讼参与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律文书、案件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检察业务数据的常态化机制。把公开听证作为每一项重要工作,在办理申诉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推广适用,不断增强司法办案群众满意度。加强代表联络工作,积极创新联络方式方法,开展经常性面对面联络活动,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加强融媒体背景下各项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妥善处理重大涉检舆情,做好检察信息工作。

4.     强化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深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大力推进机关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扎实开展“双报到”工作。积极推进党(总)支部规范化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完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及时调整设置基层党组织,坚持支部建在办案一线,在办案组织中建立党小组,在重大敏感案件专案组中建立临时党组织。

(二)加强基层院班子建设

5.     强化班子领导力。认真履行领导班子政治领导责任,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党组会议的规划性、规范性和执行力,落实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制度和党组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全体检察人员经常性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做到政治轮训常态化。贯彻落实好市院党组和地方党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切实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注重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

6.     优化班子结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的要求,加强对基层班子建设的长远规划,发挥好协管干部职能,加强向党组、人大的请示汇报,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着力解决好领导班子结构不优、年龄“断档”等问题。

7.     提升班子执行力。紧密对标党组中心工作,聚焦短板、抓住关键、跟上节奏,提升班子执行上级院部署的效率。切实增强执行能力,将增强智力能力和专业能力、综合能力和驾驭能力作为落实“五个过硬”“四化”“四个铁一般”“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要求的核心素能,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以提升专业能力、专业本领为目标,成为内行领导;以提升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实施能力、监督能力为导向,成为综合性领导人才。

(三)加强业务建设

8.     强化“两个主导”责任,做优刑事检察。发挥诉前主导作用,落实与公安机关会签的《关于刑事案件捕后诉前引导侦查同步监督共作规则》,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一律在捕前介入侦查,批捕案件一律跟踪监督侦查取证,确保取证合法、证据客观真实;提高退回补充侦查质效,强化瑕疵证据补强。提升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主导能力,认真落实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抓好抓紧每一起案件,提升释法说理水平,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把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纳入全部认罪案件办案程序,坚持定期通报,纳入检察官项目考核,作为年度评先的必要指标。

9.     实现繁简分流,做好民事检察。加强大数据统计分析,梳理类案规律特点,探索类案专办机制。加强对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违背法律精神、破坏社会规则和道德风尚等裁判执行问题识别。着力选择在司法理念方面有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案件提起抗诉,促进解决某些司法理念、政策、导向方面的问题,发挥对类案的指导作用。以虚假诉讼监督、执行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为切入点,办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案件。

10.  统筹“两个阵地”,做实行政检察。着力坚持从社会治理的高度,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全面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着力组织专项类案监督工作,聚焦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以化解行政为“牛鼻子”。既恪守检察权、行政权和审判权的界限,尊重行政活动和审判活动的基本规律,又突出监督实效,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11.  抓好“三个侧重”,做强公益诉讼检察。聚焦重点领域,扎实办好“4+1”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侧重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领域,该两领域的案件作为必办案件。积极办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安全、互联网侵害公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扶贫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侧重抓好重大案件,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提高办案规模质效,敢于、善于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真办案、办好案、办大案,扎实开展“违法违规矿山采砂场治理”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促进违规问题整改落实;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暴露出来的问题,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发现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的存在的漏洞,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侧重行政公益诉讼,提高起诉案件占比,对于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逾期不回复,也不积极履行整改责任或者虚假整改、纸上整改的,依法坚决提起诉讼;着力融合基层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量,及时共享案件信心,深挖两方面案件线索,充分发挥职能互补优势,增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保护公共利益质效。

12.  创新办案机制。积极推进向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法制支队/大队)派驻检察机制改革,强化办案信息、案件证据实时共享、同步审查,推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违法立案、侦查行为。积极开展裁判文书同步审查,及时发现审判监督线索。推动刑事申诉案件实质化审查,认真落实刑事申诉案件三个月内过程告知或结果答复、六个月内审结的要求,推动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和司法救助工作。积极研究探索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和强制医疗场所开展巡回检查工作,在全国与检委的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沟通、协作和配合,创新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和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

13.  强化检察一体。发挥内设部门合力。切实推动刑事诉讼类监督工作,针对刑检部门以案件性质划分的特点,各部门密切协作、统筹发力,实现“左右一体”。在服务大局方面,认真研究区委政府重点工作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调整服务重点,提升工作品质;在发挥捕诉合一效能方面,要加强个案请示,对多发频发增速快的普通案件、重大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要固定证据、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在行政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方面,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方面,加大线索统筹。要拓宽案件线索渠道,每年要向市提供不少于两件线索,严肃查处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典型案件。

14.  推动外部协作。强化个案沟通,以求极致的态度做好各环节工作,证据不确定、充分的,及时建议继续侦查,并跟踪督促,努力在当前办案环节解决问题;退回补充侦查要确有必要,补查提纲要增强说理性。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化、经常化。要主动建议,定期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统一司法标准,纠正普遍、典型、重大违法行为,提高整体监督质效;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协商,就联席会议的计划、程序和决议效力等问题达成共识;及时形成联席会议纪要,争取就无罪认定、认罪认罚使用等出台会签文件,提高联席会议的实效性。抓好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全国试点工作、整合两级院信息、机制资源,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立体化格局。

15.  严守“一个无罪判决都不能有”的底线,坚持“一把手”直接谋划部署无罪判决遏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案件比降低、公益诉讼办案等工作。检察长实行“四包”制度,即包案、包联人大代表、包联民营企业、包信访维稳工作,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院领导坚持把办案与指导摆到同等位置,着力提升办案数量;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涉黑关注的重大刑事案件,群众关切、紧扣大局的公益诉讼案件,典型、有影响力的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四)加强基层院队伍建设

16.  切实转变理念。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关于“牢固树立客观公正、平等保护、少捕慎诉、刚性监督、公开透明、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满意度”等工作理念,客观公众办理案件,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在经济犯罪案件中,突出司法谦抑理念,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充分考虑“三个效果”的统一。加强司法办案理念的传导,通过正反两方面案例,使客观公正、司法谦抑理念深入人心。

17.  强化宣传培训。持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大力开展专业化、精细化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修改后《人民检察刑事诉讼规则》,提高规范办案能力。持续用好“检答网”等学习平台,提高精准适用法律能力。加强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学习,发挥案例的引领示范指导作用,提高司法实践水平。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法律监督能力。加强先进典范的培养和宣传,充分发挥老典型的示范作用,积极推树具有时代特点的新典型;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争创检察文化示范院。认真落实司法检察编队管理标准和司法警察工作部署,服务检察办案,队伍建设、履行职责取得显著成效。

18.  加强岗位实训练兵。开展全员大练兵,针对各领域工作特点精准练兵,评选各业务条线拔尖人才,带动提升整体履职素能。开展群众工作能力大比武活动,全体业务部门干警参加,以练促战,提升接访、办访和严格依法办案整体水平。深化全员办案水平。建立典型案例季评讲制度,本条线或本系统干警全部参加,深度剖析正反两方面案件办理情况,不断总结、推广办案经验,防止同类问题发生,提高类案办理水平。

19.  优化分类管理。按照市院部署,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配置检察资源,规范检察官权责配置,检察官遴选、晋升、考核、退出等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内设机构优化调整、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等共作落实到位,人员分类管理符合比例要求,检力资源配置科学,做到职责明晰、运转高效、队伍稳定。

20.  加强办案监督。进一步完善办案监管“四体系”,提高全流程监督能力。充分发挥考核考评指挥棒作用,深入领会《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内涵,突出对法律文书写作、重点工作、办案质量和“三个效果”的评价。做好绩效评价,把重点工作质效纳入检察官单独考核,结果直接与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绩效奖金发放挂钩,落实从优待检,确保改革落地生根,综合效果显现。

21.  强化检务保障。推动管理机制规范化、行政事务管理信息化和保障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务保障水平。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岗位设置。严格规范落实经费管理、装备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后勤服务保障、资产管理、公车管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在接受审计、巡察、专项检查等工作中不存在重大问题或收到上级通报批评。高度重视科技强检战略,促进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积极配合科技资源整合改革。积极开展专业同步辅助审查工作,运用科技手段,积极支持公益诉讼取得实际工作效果,提升执法办案科技含量和质量标准,强化科技理性与司法理性合力。

四、组织实施

22.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基层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院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冯博元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负责日常工作。

23.  科学总结评价。年终,各部门要制作自评报告,各部门要依据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评价;评价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市院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对我院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24.  树立先进典型。在基层建设年活动中,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服务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突出的进行表彰和推荐使用。

25.  强化宣传反馈。各部门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报送我院领导小组公办室,我院充分运用 “两微一端”加大宣传力度和向上级院报送,及时宣传报道“基层建设年”活动的进展、成果和先进典型,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党组书记、检察长       冯博元

副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左宝胤

副检察长               李树权

副检察长               孙长权

副检察长               蒋建忠

党组成员               雷丽红

  员:第一检察部负责人       杨建刚

        第二检察部负责人       杨丽华

        第三检察部负责人       常靖宇

        第四检察部负责人       王荣光

        第五检察部负责人       高儒琦

        综合业务部负责人       李新艳

        政治部负责人           刘海东

        办公室负责人           王世利

        办公室负责人           刘连田

        办公室负责人           韩树立

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            雷丽红

办公室副主任:政治部负责人     刘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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