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网上成果展
时间:2014-1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前言

2010年以来,我院坚持把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作为促进检察事业持续良好发展的根本途径,注重班子队伍建设、业务能力建设、检察文化建设,坚持走出一条“基础运行信息化、检务管理规范化、持续发展人文化”的科学发展之路,深入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我院在2011年度全市倒数第一的情况下,2012年全市排名第四,并获得河北省先进检察院及唐山市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在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注重抓班子带队伍,筑牢职业化建设的根基;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引导;三是强化队伍、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四是注重业务能力建设,提升职业化建设的原动力 ; 五是注重文化育检,不断丰富职业化建设的内涵。

二、成效展示板块

(一)近年来,我院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逐步调整队伍结构。现有党组成员10名,其中45周岁以下4名,逐步实现班子成员的年轻化。经过2010年招录15名、2012年招录4名、2013年招录6名正式干警,我院的队伍结构开始趋向年轻化。新招录人员中,具有硕士学位人员6人,原有在职干警取得在职硕士学位5人,我院干警的专业化程度进一步加强。我院制定了《2011年干部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计划》、《流动式培训计划》等,落实各项培训任务。集中组织全院轮训2次,集中考试2次。开展业务培训、岗位技能练兵,不断筑牢业务素质基础。抓好学历教育和司法资格教育,培养专家型人才,干警的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近日,我院根据市院部署,向市院推荐了左宝胤、鲁宝锁、李建军、张永强、赵子岚、刘志强、王荣光、杨立芹、杨丽华、杨建刚等10名在民行、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方面业务突出的业务尖子,这些人是我院各项业务工作的专家型人才,在我院业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已经或必将发挥巨大作用。2010年以来我院参加各级各类业务竞赛获奖情况:(1)2012年8月,在全市监所检察业务技能竞赛中,我院监所科获优秀奖,监所科科长翟秀芹荣获监所检察业务能手称号;(2)2012年11月,在全市检察机关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知识竞赛中,邢一伟被评为业务能手;(3)2013年2月,高荣宽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专项监督活动和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活动先进个人”;(4)2013年4月,宋志强被评为河北省反假货币工作先进个人;(5)2013年5月,赵子岚获得“青春耀检徽,共筑中国梦”唐山市检察机关青年干警故事演讲比赛三等奖。

(三)重大业务成就。一是侦监部门承担《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制度》和《严格规范审理逮捕中“发生社会危险性”说理及证明机制》课题研究。侦监部门派专人深入政法各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调研,征求各部门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制度和审理逮捕中“发生社会危险性”说理及证明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公安机关发出专门的检察建议。同时制定《丰润区人民检察院侦查阶段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实施意见(试行)》和《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逮捕必要性证明及双向说理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以指导工作开展。目前,两项课题已经完成了初稿工作,现正在批捕办案实践中检验制度和机制的可操作性,归纳总结暴露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方法和措施,完善和弥补制度机制的不足,努力探索形成上述制度和机制的规范统一模式,减少办案纰漏,大幅度提高批捕案件质量。

二是反贪部门承担《反贪部门联合各科室一体作战机制》课题研究。今年我院在反贪办案工作中,全面贯彻科室一体化作战机制,集合检察智慧,强化优势互补,合理配置检力,集团军协作方式打穿插战、团体战、歼灭战,并在多起重大、疑难案上成功演绎一体战工作模式,并取得了相关经验。此项课题初稿已经完成,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

三是民行部门承担《探索督促起诉与公益诉讼互动新途径》和《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服务国有企业发展》课题研究。历年来,民行监督都是法律监督弱项中的弱项,今年我院将民行监督打造成法律监督工作强项中的强项。两起课题研究方向对于基层院来说具有突破性和典型性意义,不但填补了我院乃至全市民行监督的空白,督促起诉与公益诉讼互动新途径的亮点工作更是受到省院何秉群副检察长和省院民行处白振平处长的充分肯定。我院民行部门在办案实践中已经验证并总结出了探索督促起诉与公益诉讼途径和服务国企发展的成型经验,取得了良好办案成果。目前,两项课题已经全部完成,并得到办案实践效果的充分佐证。2013年10月31日,我院提起的全市首例涉刑事环保公益诉讼案开庭,现已做出一审判决,四名非法采矿罪的被告人赔偿因非法采矿造成的国家矿产资源损失178906元已到位。

(四)保障现代化,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情况。我院突出抓好重要设施设备的调配和整修工作。对原有的网络设备进行升级,置换相关设备,提高了检察信息化建设;完成政法网改造三级工程,更新视频会议设施,新装全方位多角度监控、公诉远程指挥系统,对办案工作区进行软包装。

(五)检察改革成果。自2012年3月22日我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以来,一是整章建制,深化机制改革,案管格局初步形成。制定《案件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侦监案件管理办法》和《公诉案件管理办法》三个规范性试行文件,同时出台《案管办岗位操作规范》等一系列内部约束规范,探索社会矛盾化解的源头防控机制,规范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制度办法以及新刑诉法相关规定对接的《案管查询、律师阅卷制度》,案管工作每一环节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二是规范执法,制度科学严谨的刑事案件样本卷,设立实现有效监督。针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案件存在装订顺序混乱、证据材料不完善、文书格式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刑法、刑诉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研制《受理移送审查案件须知》和《移送审查逮捕、起诉、补充侦查案件样本卷》、《交通肇事案件样本卷》共五套标准样版,函告侦查机关征求意见,达成共识后推广执行。设立扣押、处理、随案移送涉案款物三本台账格式,并定期对涉案款物进行实地考察、盘点,有效实行对涉案款物的监管。样本卷及涉案款物台账的推广,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提高移送案卷质量和程序审查效率,得到了公安侦查机关及兄弟院案管部门的一致好评。开展工作以来,多次与廊坊开发区检察院、保定市博野县、北市区检察院案管同行座谈研讨,实现了案管工作经验交流的良性互动;三是发出同步建议提示发现问题及线索。对本院案件受理、流转、流程监控中的各种问题进行整理总结,及时纠正迅速改进,确保案管操作系统高质运行。对案件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和风险隐患,随案分流时同步以口头提示或书面建议等形式提供给承办科室,守好法律监督第一关;四是创建“三个五”工程引领工作,统计工作“四字工作法”,省市院级刊发作为经验材料进行推广交流。“三个五”工程即提升案管队伍良好形象的“五种理念”,审查受理案件采用的“五问审查法”,审结案件出口把关采用的“五步审定法”。案管统计人员从实践中总结摸索出一套符合检察统计工作规律的“加减乘除”四字法。根据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具体情况,总结规律,理顺线条,积极尝试对案管业务管理模式的有益探索。以上经验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作为优秀经验在省市院内进行推广交流。五是梳理归纳特殊案件,创新思路,提高工作效率方法。案管人员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案件,及时整理归纳,目前以对“另案处理”案件制作登记表、作案工具缺失案件进行归纳总结并思考对策等,及时掌握特殊案件的走向流程,进一步高质高效的推进案管工作。创制“电子表格”提高我院签收法院移送的出庭通知、刑事判决等法律文书的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案件查询服务水平;六是创办期刊服务决策创办《丰检案管交流》季刊,通过详实的统计数据,对辖区内刑事案件走向、发案特点规律进行研判分析,找出管理漏洞和防范盲区,提出治理重点和防范建议辅助综治建设,为领导精准综治工作决策提供有力参考。同时,不断研究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的新方法、新举措,促使案管人员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七是信息工作质、量双保,逐步实现“零错漏”。案管办在市院案管办统计信息排名中,连续四个月排名前两位,同时高质量的信息也得到了市院案管领导的肯定。案管专职统计人员,克服相关科室统计人员更换、案卡填报要求细化等带来的案卡填报错误增多的困难,开展统计知识培训,认真审查案卡,及时与相关统计人员联系改正错误。案卡错误逐月减少,在九月统计案卡通报中,我院统计工作零出错。八是开展实质性案件质评工作汇总。通过对照案件管理系统和统计案卡管理系统以及省院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和评价标准,通过反馈解决措施,为保证和提高办案质量提供有益借鉴。

(六)英模人物。2010年所获荣誉:我院2010年被唐山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反贪局被市院评为优秀反贪局;反贪局、侦监科被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公诉科被唐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打黑除恶”先进集体; 我院查办的老庄子镇原人大主席李富林贪污、贿赂案,2010年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反贪“十大精品案例”。2012年所获荣誉;我院被丰润区委、丰润区政府评为乡科级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优秀单位;被省院评为2012年度河北省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被市院评为2012年度市级先进院,2012年度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2013年所获荣誉:2013年1月,被唐山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此外,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鲁宝锁同志被评为20102011年度唐山市劳动模范;反贪局侦查一科科长赵子岚同志被评为唐山市2012年度金牌检察官。

三、文化制度展示板块

2010年以来,我院从多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我院共出台如下制度建设文件:

(一)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内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丰检字20128号

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内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意见》,不断深化内部监督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公正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内部监督的原则

内部监督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检察中心工作,贯彻从严治检的方针,坚持在适用法律和纪律上人人平等,坚持预防、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坚持监督检查与促进工作相统一。

第二条:内部监督机构

成立内部监督工作领导机构和执行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担任,其他各位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为成员。执行机构设在纪检组,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任负责人,案管中心主任、监察科长、办公室主任、政治处副主任为成员。

第三条:内部监督的内容

1、检察业务监督。坚持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的原则,强化对执法程序、执法质量、执法行为等执法情况的监督,将监督“关口”前移,监督“触角”延伸,做到检察权行使到哪里,监督措施就跟进到哪里,做到监督不留死角,对案中、案后全过程的案件质量、办案程序、办案纪律以及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纠正违法办案,保证办案质量,促进依法、文明、公正执法,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2、决定、决议、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干警执行上级或本级检察院决议、决定、制度和重大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证检令畅通,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检察工作效能,促使整体执法效率提高。

3、执法作风和检容风纪的监督。对检察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如:工作中有无官僚主义、拖拉作风、推诿扯皮,对群众冷硬横推等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问题进行监督;对违反检容风纪规定如:着检察制服在公共场所时举止不端,有损检察人员形象,工作日饮酒,着检察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着检察制服到高消费娱乐、洗浴场所,违规停放警车以及其他有损检容风纪行为进行监督,促使干警始终保持文明办案,廉洁从检,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

4、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对干警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干警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四条、内部监督的程序。

1、事中、事后监督程序。依据监督事项的不同,对于一般性案件,采取部门制约、环节制约在先,专门监督后置的程序;对于重点案件,采取事中同步监督与事后专门监督相结合的程序;对于检察工作决定、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采用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程序;对于办案安全、检容风纪的监督,采用现场监督的程序。

2、建议及处理程序。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内部监督机构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决定、决议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以及执法作风粗暴、检容风纪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内部监督执行机构应向内部监督领导机构提出建议或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检察官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3、决定及执行程序。内部监督的领导机构可以对内部监督工作重大事项直接做出决定,也可以研究执行机构提出的建议、意见并做出决定。执行机构对于存在一般质量问题的案件以及其他事项,可以采用建议、催办、督办等形式直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下达书面通知,督促其纠正整改;对于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者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行为进行现场处置,要求行为人停止错误行为并说明情况,必要时通知其所在部门领导到场协助处置;内部监督执行机构执行监督任务时,不得少于二人。

第五条、内部监督方式。

1、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

主要采取三种方式

(1)“一书两卡”。即:《人民检察院执行办案纪律和办案程序自评卡》、《人民检察院办理个案执法执纪监督卡》、《申请监督通知书》。自侦部门所有案件初查后立案的同时,均应填写《申请监督通知书》,并交内部监督执行机构申请监督。办案结束后均应当填写《人民检察院办理个案执法执纪监督卡》存入案卷附卷备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等业务部门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支持抗诉的案件,在本环节办结后,应当立即填写《申请监督通知书》,主动接受监督,办理重大、敏感案件认为需要监督的也应填写《申请监督通知书》,交内部监督执行机构进行监督。

(2)执法档案。执法档案中的《人民检察院执行办案纪律和办案程序自评卡》,记录执法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和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办案人员每办结一起案件后应当如实填写,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每月26日由内勤交内部监督执行机构进行监督。

(3)登记台帐。针对实践中接触扣押、冻结款物较多的反贪、反渎、公诉等部门及干警重点进行监督,建立扣押、冻结款物登记台帐,由专人负责,使接收、保管、领取扣押、冻结款物的各个环节一目了然。内部监督执行机构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扣押、冻结款物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扣押、冻结款物的安全。

2、对工作人员自身言行及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1)明察与暗访。对检察干警及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采取不定期的到有关科、室、队、娱乐餐饮场所现场巡视,到社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走访等方式进行监督,接受群众投诉监督,对违反高检院禁酒令、廉洁从检“十条纪律”、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十个严禁”规定、和省政法委“四条纪律”、省检察院“七条禁令”的,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对旷工、不遵守作息时间、不履行请销假制度,上班期间串岗、聊天、玩游戏、工作时间大声喧哗等现象,发现一次批评教育,发现两次诫勉谈话并在全院干警会上做检查,第三次按照《公务员法》、《检察官法》予以处理。内部监督机构对检查情况每月通报一次。

(2)专项监督与个案监督。专项监督主要是对上级院重大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领导交办事项及其他重要专项工作的办理落实情况,一段时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问题进行专门监督检查。个案监督主要是针对业务部门所办理的初查不立案、撤销案件、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案件以及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受到群众投诉的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通过审查案卷、走访发案单位和案件当事人,对实体、程序和执法效果等进行重点监督。

3、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

主要采取四种形式: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主要内容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规纪律教育,广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和警示教育活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2)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网络。

(3)抓好廉洁自律的制度制约。每半年内部监督执行机构对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行一次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抓好廉政谈话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落实廉政谈话教育制度,对新担任中层以上干部,由内部监督执行机构进行任职前集体廉政谈话,充分发挥廉政谈话警示、提醒、教育、防范的作用。

第六条、内部监督执行机构应当认真制作内部监督文书,建立和保管内部监督档案。

第七条、内部监督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照有关法律、纪律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本制度所指的工作人员,包括检察机关的在编、聘用、借用人员。

第九条、本细则自党组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二)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丰检字[2012]014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全体干警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促进全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实现一年进中游,两年争先进,三年全省有位次的奋斗目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思想政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工作原则

1、思想政治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检察工作大局开展工作,把为检察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作为检察思想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治建院,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增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思想政治建设的基本任务:

认真落实上级院和区委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实现检察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执法水平明显提升,整体形象明显改观,工作效果明显增强,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

3、思想政治建设的工作原则:

实现三个确保: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开展工作,确保全面正确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为目标,确保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不断提高。

做到五个必须: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检察队伍建设的首位,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全体干警的头脑;必须把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重点,以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端正和统一执法思想;必须着眼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检察干警的思想特征,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建设的新规律、新方法、新措施;必须大力加强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工作队伍,为思想政治建设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确保政治方向正确

4、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把理想信念教育贯穿于思想政治建设的始终,认真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和社会公平正义守护者的自觉性,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5、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国情教育、忠诚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检史检情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大局观、执法观、政绩观、权力观。建立机关、家庭、社会互动网络,将思想政治教育拓展到八小时以外,延伸到检察人员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经常开展谈心活动,掌握干警思想状况,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全体干警中广泛开展忠诚履职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公正执法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深入讨论、深刻查摆、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躬身实践,真正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八个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

7、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学先进、找差距、搞对标、促发展”为主题,着力解决影响检察工作低位速跑、跨越发展的思想观念、执法理念、工作思路、方法措施和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用解放思想、服务民生、创新发展的理念,树立丰润检察品牌,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在工作中要做到以思想解放推动检察工作创新,以创新工作推动丰润检察做大做强,重塑丰润检察形象,再创丰润检察辉煌。

(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实施人才强检战略

8、注重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一是加大对年轻干警的培养力度,给他们压担子,办大案、办疑难案件,布置研究课题,使他们尽快成长,成为科室挑大梁的主力。二是重视业务骨干,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多安排参加专业培训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推进他们的业务水平、执法能力再上新水平。使其成为检察业务专家或业务尖子。

9、强化全员岗位练兵。认真落实上级院“素质大提升”工程广泛开展实务技能培训和竞赛活动,结合科室业务特点,开展优秀法律文书、优秀公开庭、优秀公诉人、优秀批捕能手、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干警的办案能力、执法水平,努力营造学业务、比业绩、评能力的浓厚氛围。

10、重视学历教育,提高法理水平。继续加强学历教育,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未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的干警,参加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教育。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干警参加研究生教育,提高学历档次。大力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给予表彰奖励等方式,逐年提高通过司法考试的人数,为检察官队伍储备后备人才

(三)丰富检察文化,实施文化育检工程

11、坚持不懈地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教育。通过深入学习、反复领会、深刻反思、不断整改,使“忠诚、公正、清廉、文明”这八个字内化为干警的共同愿望和价值取向,外化为检察人员的追求和自觉行动,做到事事讲规范,时时守规范,用规范约束行为,按规范办事。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12、营造检察和谐文化,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大力加强包括检察理论研究、检察文艺创作等方面的检察文化建设,引导检察人员提高素养,升华境界。建立图书室、荣誉室、活动室等文化阵地,积极开展征文、书画展、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寓教于闻,寓教于乐。营造“充实工作,快乐生活”的良好氛围。做到用科学的理论武装检察人员,用正确的舆论引导检察人员,用高尚的情操塑造检察人员,用优秀的作品鼓舞检察人员,有效推进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13、弘扬检察廉政文化,打造廉洁从检的检察队伍。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检的有关纪律与廉政格言警句等,并引导干警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升华,不断提高“免疫力”。制作楼宇文化,悬挂廉政书法牌匾,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使党风廉政入眼、入耳、入脑、入心,营造廉洁从检的工作环境。

14、培育弘扬先进典型,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坚持典型引路,弘扬正气,抓好政法系统特别是检察系统先进典型的学习,在干警中广泛开展“学先进学什么,学先进,我该怎么做”讨论活动,力求活动真真正正的效果。同时,把单位内部真正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作为大家学习的榜样,并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15、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思想政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成立思想政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担任,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人由政治处主任、纪检组长兼任,政治处、纪检组干警为成员。

16、规范一岗双责。各主管检察长、科室负责人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负责抓好分管科室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开展谈心活动,掌握干警思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确保队伍不出现任何违纪违法问题。

17、强化激励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为干部成长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给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者平台和机会,让他们迅速脱颖而出。

18、严格落实奖惩。年底,按照我院2012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试行)、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奖惩办法规定兑现奖惩,彻底改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努力营造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实现丰润检察工作一年进中游、两年争先进、三年全省有位次的目标。

2012年4月16日

(三)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2012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

丰检字[2012]013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2012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

 

为科学准确地考核评价每个科室的工作实绩,最大限度地激发队伍潜能,充分调动各科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我院检察工作“低位速跑,跨越发展”,根据上级院年度考核细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突出重点、全面考核;注重实绩、崇尚实干;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分类考评、综合评价;奖励优秀、鞭策后进。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考评委员会。考评委员会下设考核办公室,由政治处、纪检组组成,负责对各科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评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一)个性考核指标

1、反贪污贿赂局

(1)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18人,得30分。多立1人加2分,少立1人减2分。

(2)大要案比例达到60%以上,得10分。

(3)侦结率、起诉率达到100%,判决率达到90%以上,得10分。高1个百分点加1分,低1个百分点减1分。

(4)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且被采纳10份,得10分。多1份加1分,少1份减1分。

2、反渎职侵权局

(1)全年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人,得40分。多立1人加7分,少立1人减7分。

(2)侦结率、起诉率达到100%,判决率达到90%以上,得10分。高1个百分点加1分,低1个百分点减1分。

(3)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且被采纳5份得10分。多1份加2分,少1份减2分。

3、侦查监督科

(1)批捕准确率达100%,且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40人得40分。多1人加1分,少1人减1分。

(2)追捕20人,得10分。多1人加0.5分,少1人减0.5分。

(3)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且得到纠正10件,得10分。多1件加1分,少1件减1分。

(4)为自侦部门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且立案1件,加10分。

4、公诉科

(1)起诉准确率100%,且追诉15人(件),得20分。多1人加1.5分,少1人减1.5分。

(2)追捕30人,得10分。多1人加0.3分,少1人减0.3分。

(3)办理刑事抗诉案件20件,得20分。多1件加1分,少1件减1分。

(4)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且得到纠正10件得10分。多1件加1分,少1件减1分。

(5)为自侦部门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且立案1件,加10分。

5、民事行政检察科

(1)全年办理提抗案件15件,得20分。多1件加1.5分,少1件减1.5分。

(2)办理再审案件15件,得20分。多1件加1.5分,少1件减1.5分。

(3)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且得到纠正10件,得10分。多1件加1分,少1件减1分。

(4)制发书面检察建议且被采纳10件,得10分。多1件加1分,少1件减1分。

(5)为自侦部门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且立案1件,加10分。

6、未成年刑事检察科

(1)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履行立案监督(追捕、追诉2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得40分。

(2)对涉案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预防重新犯罪。得10分。

(3)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得10分。

(4)为自侦部门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且立案1件,加10分。

7、案件管理与法律监督办公室

(1)对检察院办理的所有案件及时进行登记、归口、分流。得20分。

(2)对所办案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动态监督,防止错案和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得20分。

(3)认真谋划法律监督工作,并做好法律监督办公室日常工作。得20分。

(4)为自侦部门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且立案1件,加10分。

8、控告申诉检察科

(1)按时办结上级督办信访案件,得10分。

(2)涉检信访老案年内全部结清,得20分,差1件减5分。

(3)确保不发生重复越级访得10分。

(4)对新发生的涉检访协调有关部门,办结率达到90%,得10分。提高1个百分点加1分,降低1个百分点减1分。

(5)初查举报线索5件,得10分。多1件加2分,少1件减2分。

9、监所检察科

(1)加大对执行机关的监督力度,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问题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且得到采纳10件,得30分。多1件加3分,少1件减3分。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且得到纠正5件,得30分。多1件加6分,少1件减6分。

(2)为自侦部门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且立案1件,加 10分。

10、检察技术科

(1)全年办理文证审查20件,得40分。多1件加2分,少1件减2分。

(2)积极拓展笔记检验鉴定、痕迹检验鉴定工作,得10分。

(3)做好全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并配合自侦部门做好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得10分。

(4)为自侦部门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且立案1件,加 10分。

11、职务犯罪预防科

(1)制发高质量的检察建议且得到区委、人大、政府等主要领导批示的2件,得20分。多1件加10分,少1件减10分。

(2)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场次,得10分。多1次加0.5分,少1次减0.5分。

(3)对我区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所有工程实行全程同步跟踪预防,得20分。

(4)开展预防调查,起到从中发现案件线索、排除潜在隐患、治理苗头问题的实际效果。预防调查报告不少于2份,得10分。多1份加5分,少1份减5分。

(5)为自侦部门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且立案1件,加 10分。

12、办公室

(1)做好日常政务协调、综合保障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得20分。

(2)做好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收发、督查工作,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得20分。

(3)做好财务管理和计财装备工作,得10分。

(4)强化车辆管理和驾驶员安全教育,不出现违规违纪用车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并做好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得10分。

13、法律政策研究室

(1)在组织好全院调研、信息、宣传稿件撰写工作的同时,单独撰写上报调研文章不少于6篇,信息稿件不少于10篇,宣传稿件不少于8篇。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4篇,信息市级以上采用5篇,宣传稿件至少在市级刊物发表4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得30分。多被市级采用1篇加1分,少1篇减1分,多被省级采用1篇加3分,少1篇减3分,被国家级采用1篇加5分。

(2)依据上级院要求,对 “五种情形”按程序进行监督评议,并定期对案件监督质量和效果进行分析,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报告情况,得20分。

(3)按时限办理上级院或本地党委、人大领导批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事项,报领导签批结案且代表、委员满意的,得10分。

14、司法警察大队

(1)认真履行看管、押解、追逃、抓捕、搜查等九项职责,得40分。

(2)协助侦查部门办案,保证办案安全无事故,得20分。 

(二)共性考核目标

1、特色亮点工作。各科室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有特色性的经验、做法并被市级转发、推广的加10分,被省级转发、推广的加20分,被国家级转发、推广的加40分。

2、争先进位。以2011年年终考核结果为基数,2011年度考核全市检察系统后5位的科室,必须保证前进3位。其余的科室每进1位加2分。其中全市检察系统年终考核第1名的加20分,第二名的加18分,第3名的加15分,第四名的加12分,第5名的加10分。

3、调研、宣传、信息工作。按照我院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奖惩办法要求,年内未能完成上述三项指标任务的科室不能被评为先进科室,干警完不成调研、信息、宣传稿件撰写任务的年终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三)不予评先事项

1、办错案或违反程序、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一票否决”。

2、本年度内,科室中有干警违法或违规违纪受到区级以上通报处理,以及受到本院考核办公室通报三次的,“一票否决”。

3、不能完成本《考核办法》规定的任务指标的,取消该科室评先资格。

4、本年度内科(室)工作仍然居全市后三位的,科长免职或易岗。副检察长分管科(室)工作年终考评居全市后三位且未完成亮点工作的当年给予黄牌警告,第二年仍然有居全市后三位的科室且亮点工作不能完成的,引咎辞职或者调整分工。

四、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办公室综合各科室总得分后,将结果报院考评委员会审查,考评委员会加减分权数为20分。最后排在前面的五个科室即为“先进科室”,其他科室为“达标科室”,被“一票否决”的为“不达标科室”。

五、奖惩办法

1、依据本考核办法对在本院年度考核中荣获“先进科室”的给予物质奖励,其中第一名的给予科室每名干警2500元奖励,第二名的给予科室每名干警2300元奖励,第三名的给予科室每名干警2200元奖励,第四名的给予科室每名干警2100元奖励,第五名的给予科室每名干警2000元奖励;对荣获“达标科室”的给予每名干警1800元奖励。对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达标科室的不给予奖励,对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给予惩戒或纪律处分。

2、对请病、事假者,全年病事假扣除年休假、产假、婚假、探亲假后累计超过20天的,按考核奖励的50%发放;累计超过50天的免发考核奖励(工伤除外)。

3、对在全市年度考核中进入先进行列的科室,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全市第一的奖励2000元;第二的奖励1800元;第三的奖励1600元;第四的奖励1300元;第五的奖励1000元。

4、对各单项工作或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给予该科室或个人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受到国家级(高检院、中政委)表彰的科室奖励10000元,个人奖励3000元;受到省级(省院、省委政法委)表彰的科室奖励5000元,个人奖励2000元;受到市级(市院、市委政法委)表彰的科室奖励3000元,个人奖励1000元。另外,受到区委、区政府表彰的参照市委政法委、市院奖励标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参照省院、省委政法委的奖励标准。

本考核办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012年3月16日

(四)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实施领导干部

思想政治素质提升工程的具体措施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实施

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提升工程的具体措施

 

为落实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施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院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提高班子成员思想政治素质,推进丰润检察工作跨越发展,实现“一年进中游,两年争先进,三年全省有位次”的奋斗目标,经院党组研究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素养

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重点落实好党组学习制度,系统学习市院《实施意见》中规定的篇目,定期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深入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党组成员的理论水平。开展“日读十页书,月读一本书,季度一交流,半年一篇理论研讨文章”活动,上半年,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和“两个务必”开展理论研讨,围绕如何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开展征文活动;下半年重点搞好十八大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活动,并努力把理论转化为工作实践成果。

二、强化业务学习,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认真开展“大学法”活动,突出对新刑事诉讼法、法律监督基本理论、相关司法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法律思维能力和专业知识素养。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重点提高六个方面的能力,即:把握大局、服务中心的能力,履职尽责、法律监督的能力,处理复杂矛盾、棘手问题、突发事件的能力,协调配合、促进团结和谐的能力,创新工作的能力,求真务实、抓落实的能力,打造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的坚强领导集体。

三、更新思想观念,不断提高创先争优意识

创新是一种观念,一种责任,一个挑战,是压力也是动力,是机遇也是希望。没有新思路就没有新出路,也不可能取得新突破。基于上述认识,院党组提出,每位班子成员要善于从开拓性、预见性、超前性来思考问题,要在自己分管的工作范围内,抓出一至两项创新性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乃至全省检察系统作为经验推广,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为实现丰润检察工作“低位速跑、跨越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四、讲团结,建和谐班子

按照“团结干事,和谐共事,按章办事”的要求,大力开展和谐班子创建活动。要求班子成员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好各自的作用,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不同的见解和意见,要及时交流,搞好谈心,坚决避免因小事引发隔阂和矛盾。班子成员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共事讲友谊,工作讲奉献,互相补台不拆台,工作分工不分家,团结协作,推进丰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五、严格执行组织制度

班子内部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原则,“一把手”全局观念强、作风民主,善于集思广益,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做到搞群言堂不搞一言堂,处事果断不武断,工作放手不撒手。副职做到胸怀全局、坦诚相见,工作到位不越位,服从不盲从。严格执行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人事任免、奖惩评先等问题上,征言纳谏,坚持群众推荐,充分发扬民主,力求决议公正合理,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六、强化宗旨观念,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树立正确的群众观,以热心、诚心、耐心、细心去认识群众、服务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意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通过开展“大接访”活动,建立“绿色信访”通道,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实行首办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约访,变接访为预防,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群众最期盼、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六、加强作风建设,真抓实干,率先垂范

打铁先要自身硬,院党组成员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带头遵守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做到不为物欲所诱,不为人情所扰,以务实、为民、清廉的实际行动赢得干警的信任与支持。要自觉加强道德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经受住各种诱惑。要坚持用自己人格魅力、模范行为带动感召干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勤政为民,坚持从日常生活细节做起,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班子成员坚决不做。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

2012年7月2日

四、大事记展示板块

(一)2010年以来,我院组织干警认真参加了各类业务培训。特别是今年省院组织的四次检察讲堂活动。2010年3月8日,我院新招录的15名检察人员正式到任上岗。为了使新招录人员尽快适应工作环境,顺利完成角色转换,全身心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3月12日,我院对这批新录用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2012年3月24、25日,我院对新招录的30名临时人员集中进行了岗前教育。通过这两次教育培训,新进院人员对检察制度、检察工作的性质、职业纪律、业务范围、工作流程、检察职权、任务和活动原则等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对公正执法、廉洁奉公的检察职业道德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和掌握,对如何开展本职工作有了进一步深入的思考和定位,提高了他们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促使新进院人员能较快地适应检察工作要求,最短时间进入工作状态,为更好地履行职能职责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2012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我院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以“守规矩、讲团结、讲称职、树形象”为主题的作风纪律整顿月活动。重点组织干警学习了《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廉洁从检“十项纪律”,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十个严禁”,省政法委“四条纪律”,和“守规矩、讲团结、讲称职、树形象”的具体要求。通过作风纪律整顿,在全院形成人人履职尽责,恪尽职守,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风清、气正、人和的良好氛围。

(三)2012年8月12日,我院对新提职的28名正副科级的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通过廉政谈话,新提职的同志纷纷表示,今后要加强各方面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不懈地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人民的信任。将结合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认真对照核查,强化自我反省,确保公权力正确行使,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确保自身走的正、行的端,为检察事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五典型经验展示板块

近年来,我院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青年干警的培养,并逐步形成制度机制。

一是建立五种机制推进队伍建设:(一)建立考核奖惩机制,严格考核,明确奖惩。该院制定了《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2012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并以丰检字【2012】13号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科室。考核办法从共性目标、个性目标、创新性目标和否决性目标四个方面对每个科室进行考评。考核结果与科室及中层正职的年度考核、晋升使用等挂钩,做到了奖优罚劣,彻底改变了过去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好和干坏一个样的不良风气,营造了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二)建立从优待警机制,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 2012年8月,经伦慧津检察长的多番努力,停滞了14年的干警职级待遇得到解决,28名干警一次性解决了正副科级职级待遇。今后该院将继续努力,进一步落实干警的职级待遇。(三)建立青年干警培养使用机制,大力加强青年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丰润区人民检察院现有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22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21.2%,其中有检察官资格17人。该院逐步形成了有为即有位,不拘一格用人才的青年干警培养机制:一是将具有检察官资格的17名青年干警全部安排到一线业务科室,立足岗位,培养锻炼,为他们迅速成才提供广阔平台;二是委与重任,35周岁以下优秀青年干警逐步走上中层领导岗位。今年3月13日,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誓师大会,全面部署2013年工作,对中层以上岗位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有7名35岁以下优秀青年干警成为中层正职,5名成为中层副职。现该院35周岁中层正职占全部中层正职的36.7%,中层干部逐步呈年轻化的态势,为检察工作的发展积蓄了后备力量。(四)建立干警教育培训机制。该院重视干警的学历教育,鼓励成才。该院出台奖励措施,鼓励青年干警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35周岁以下干警中,已取得硕士学位5人,正在进修硕士学位5人,占青年干警总数的45.5%。(五)是建立措施保障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确保考核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一是制定了《内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确保队伍不出现违法违纪问题;二是出台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以队伍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三是实行工作督导制度,由纪检组负责统计各科室每月工作进展情况,并对重点工作进行督导,各科室每月工作情况通报全院。

二是逐步建立青年干警培养使用机制:(一)定向招录培养,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检察工作尤其是充分满足自侦办案和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的需要,从2010年至今,我院已经批次安置和招录了18名年轻干警充实检察队伍。经过慎重考察和层层筛选,党组对18名年轻干警按照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进行重点培养锻炼,为检察事业持续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二)一线岗位锤炼,快速提升能力。经过近三年的培养锻炼,尤其是自2012年3月底对年轻干警进行针对性的岗位锻炼、调整和提拔使用,年轻干警力量向反贪、反渎、公诉、批捕等业务部门倾斜。根据党组指示,各科室综合运用“体验制”锻炼、“带教制”学习、“指导制”实践、“督导制”培养等措施,将具有检察官资格的17名青年干警为检察机关持续发展的后备骨干和生力军,全部安排到一线业务科室进行锤打历练,保证年轻干警检察能力的快速提升。现在反贪有检察官资格青年干警5人,公诉5人,反渎和侦监各2人,其余三人也在民行、案管、预防、研究室等业务科室。这些新鲜血液的注入,满足了检察事业发展对人力配置的迫切需要。(三)中层岗位任职,重压锻造成才院党组按照加压锻造、增强实力、普遍培养、梯次晋升的方式,全面疏通人才成长通道,以能选才,以才立检,以才定位,全力为青年干警成才搭台铺路。一年时间先后对青年干警进行多次调配,将所有青年干警全部特长培养和输送到重要岗位,35周岁以下优秀青年干警逐步走上中层领导岗位,其中12名年轻干警担任科室副职。今年年初院党组对又对年轻干警进行大范围的破格提拔使用,7名35岁以下优秀干警成为中层正职(包括5名进院仅三年的年轻干警),5名成为中层副职,35周岁以下中层正职占全部中层正职的36.7%,也使我院中层正职干警的平均年龄由2010年初的49岁降低到45岁,形成了青年骨干力量挑大梁、担重任的鲜活局面。中层干部逐步呈年轻化态势,为检察工作再创辉煌奠定基础。(四)是注重学历教育,打造全能实力。院党组出台奖励措施,鼓励青年干警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35周岁以下干警中,已取得硕士学位5人,正在进修硕士学位4人,占全部青年干警总数的40.9%。青年干警学历的提高,适应了检察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也提高了干警的业务素质,有利我检察工作的快速发展。

专题一
专题二
专题三
扫黑除恶
公益诉讼
检察护航民企发展
丰润检察微信丰润检察微信 丰润检察微博丰润检察微博
【红色印记】黄渤讲述:六面密印藏情报
【红色印记】黄渤讲述:六面...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箭厅街13号:电话:0315-515727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