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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润区检察院多措并举严惩虚假诉讼
时间:2017-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高举检察利剑 问斩司法顽疾

丰润区检察院多措并举严惩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是指诉讼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长期以来,虚假诉讼、伪证在民事诉讼中大量存在,但是在以往司法实践中,该类案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办理此类案件经验较少。

丰润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细化监督内容,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在摸排一批民事行政虚假诉讼案源的基础上,分析、研判此类案件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打击虚假诉讼新途径,从而净化诉讼环境,维护正常的司法秩序,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一、深挖细纠,创新建立新模式。

针对虚假诉讼、伪证在民事诉讼中大量存在的顽疾,该院广泛摸排案源,总结发案规律,研究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条款,初步探索建立民事诉讼监督、刑事诉讼监督、行政处罚监督“三管齐下”的监督新模式。

对于轻微违法的虚假诉讼和伪证运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向法院建议驳回诉讼请求并对违法者拘留、罚款;对于严重虚假诉讼和伪证,要充分运用修正后刑法307条的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监督办理;对于当事人和法官、鉴定机关等相互勾结的虚假诉讼要坚决依法移送本院渎职和反贪部门;对于公职人员进行虚假诉讼和伪证的,在进行法律处罚后,要向其工作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二、部门联动,合力围剿惩顽疾。

虚假诉讼案件涉及公安、法院等多个执法部门,为了进一步促进各方充分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拓展监督手段,该院初步探索与法院、公安、纪检监督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相互沟通,形成发现、防范和查处虚假民事诉讼及相关违法犯罪的合力,并在初步实践后,制定规范性联合文件,为打击虚假诉讼、伪证奠定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保证。

三、持续发力,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6年9月28日,该院受理了苏某某申请民事监督一案,该案中王某某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伙同张某、王某伪造虚假合同并以此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骗取法院裁决,不仅侵害了苏某某的合法权益同时妨碍司法秩序,于是该院将该案中王某某涉嫌虚假诉讼罪的线索移送本地的公安机关。此外,本院于2017年4月份受理的涉及虚假诉讼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把虚假诉讼监督作为今年法律监督工作的重点,对监督专项活动做到力量不减、力度不松,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秩序,促进诚信社会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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