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院扫黑除恶工作督导组的领导到我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首轮督导。督导工作中,督导组领导传达了中央、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并听取了我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建、2013年以来办理的案件线索进行倒查情况等相关汇报,要求我区院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侦监、公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领导、协调。此外,我院专门挂牌成立扫黑除恶办公室,多项制度上墙,负责组织、协调及督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院党组领导下,我院创办了“丰润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刊”。同时,从各科室抽调业务骨干专门开展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监察委员会、法院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共享机制,依法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从重从快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同时,针对村霸、乡霸和宗族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我院坚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毫不含糊,决不手软。
下一步,我院将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