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润区院对王某某等六人涉嫌抢劫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一案向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自2018年4月以来,王某某、蔡某某等人纠结在一起,形成了恶势力犯罪团伙,在丰润区辖区内,实施了强奸、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多起违法犯罪案件,扰乱社会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自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博元同志担任案件承办人负责承办该起案件。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期间,承办人冯博元同志通过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列出具体补查清单,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完善案件证据链条。通过深挖细查,追加两起犯罪事实,追诉一名犯罪嫌疑人,实现了案件的精准、高效办理。
该案的办理,有力打击了本地恶势力团伙的嚣张气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