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民间借贷市场的日益活跃,出现了不少以营利性借贷为职业的群体。“职业放贷人”的出现,往往又伴随着高利贷、非法吸收他人资金或者套取金融机构资金转贷、暴力收贷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金融、经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虚假诉讼、伪证等扰乱诉讼行为高发领域,民间借贷领域也成为黑恶势力容易滋生的土壤,有些甚至构成套路贷犯罪,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19年6月,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贾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贾某某以放贷为主要收入来源,经常性向不特定对象放贷,赚取高额利息,并多次以其自身或实际控制关联人名义向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针对这一情况,该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向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加强对民间借贷案件的梳理排查,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建立长效机制。
下一步,该院还将连同公安、法院、金融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深入强化该项工作,建立健全办案沟通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统一防范打击链条,将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依法惩治套路贷犯罪和刑事诉讼本职要务相结合,切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