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带头抓办案 检察长二次出庭支持公诉
丰润区院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根
4月5日,丰润区院检察长冯博元依法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司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这是继2月27日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石某某绑架罪案之后,冯博元检察长审查办理并出庭支持公诉的第二起公诉案件。
被告人司某某因玩牌与人发生口角,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庭审中,冯博元检察长作为第一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利用多媒体出示并宣读相关证据材料。最后,冯博元检察长依据被告人行为危害性、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等方面发表了定罪量刑意见建议,并且从法、理、情等方面对被告人进行深入的警示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伏法,案件公诉指控及庭审教育效果显著。
丰润区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规定和要求,坚持做到入额检察官包括院领导必须亲自办理案件,并对办案数量和类型作出明确规定,该院院领导办案已初具规模。该院检察长冯博元带头多办案、办好案、带头办疑案、带头办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为全院入额检察官办案起到良好示范作用,有效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