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其主观恶性小,系初犯、偶犯,涉案视频数量刚达到立案标准,未向社会广泛传播,且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宣告结束后,当事人激动地握住了办案检察官的手表示:“我今后一定会认真学习、遵守法律法规,真心悔过,坚决不再作违法犯罪的事!”
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安排,6月10日下午,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一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树权主持,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区人大代表担任听证员,同时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及犯罪嫌疑人张某参加听证,就张某是否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进行讨论。

听证中,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情,对该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解释说明,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办案人依次发表意见。各位听证员在全面听取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就张某传播淫秽视频的来源、数量、主观故意及相应法律责任,案件社会危险性及今后如何防范类似情况发生进行了充分评议,一致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
此次公开听证,增强了案件审查起诉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体现了司法公开、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彰显了检察担当和司法温情,是丰润区院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听取各方意见,规范刑事监督权的重要实践。下一步,丰润区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开门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