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犯罪嫌疑人高某某与其哥哥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我院批准逮捕,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其家中除了年迈多病的母亲、一个患精神疾病的妹妹,还有一个身患绝症在医院治疗身边需要人照顾的父亲。
在收到律师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后,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孝敬父母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对其父亲而言在人生的最后阶段有孩子在身边照顾,既是一种生活需求更是一种心灵慰藉。对于高某某而言能为其父床前行孝,也是他最大的心愿。
承办检察官在对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的家庭进行走访以后,对高某某的羁押必要性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向领导进行汇报,高某某的刑期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罪行相对较轻,并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且已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具有悔罪表现,可以考虑判处缓刑。最后我院在综合分析高某某的犯罪情节、社会危险性、认罪认罚以及生活困难等情况后,认为高某某无继续羁押的必要,遂将高某某释放,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近日,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来到丰润区检察院,代表其全家表达对办案检察官的深深谢意,并送上写有“法者仁心”四字的锦旗,以表示对检察官人性化执法的深深敬意。
今年7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高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是我院根据最高检开展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办理的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今后,我院将以减少不必要的羁押、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为首要任务,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实质化、规范化、常态化,继续把“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贯彻落实到每一起刑事案件,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贡献出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