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王宇、石然等22人涉嫌诈骗一案
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的公告
犯罪嫌疑人王宇、石然等22人涉嫌诈骗罪一案,2020年10月30日,由唐山市公安局东水分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因本案被害人众多且部分被害人尚未确定,故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系电话0315-5171313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