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张嘉鸣等人盗窃案
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听取意见的公告
张嘉鸣等人盗窃案,由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于2026年1月2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由于本案被害人众多,部分被害人不确定,无法逐一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现采用公告方式告知本案各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告知内容详见附件《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相关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若对案件处理等方面有意见,可向本院寄送书面材料或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0315-5169166、0315-3242913
邮寄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箭厅街13号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