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决算分析报告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刑事案件侦查权,主要是对本区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进行侦查;
(2)批准和决定逮捕权,对本区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审查批准逮捕和对直接受理案件决定逮捕;
(3)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支持抗诉等;
(4)对本区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5)对本区审判机关的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6)进行法制教育宣传,维护本区的稳定;
(7)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2、机构人员情况
2014年我院在职职工109人,其中政法编制105人,工勤编制4人。
3、机构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4年调入我院9人,退休6人。
(二)主要事业成效
1、加大对反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协同有关单位维护本区社会稳定;
2、在完成上级检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基础上,多办大案、要案提高检察院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加强对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认真解决影响社会建设发展的复杂、突出问题;
3、加强和完善自身的建设,使检察队伍能够适应新情况、新问题;
4、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制观念。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初一般预算拨款12385829.3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716189.3元,正常公用经费支出292640元,专项公用经费支出377000元,上年结转910000元。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5年预算收入12385829.3元,预算支出15893932.54元;2014年预算收入11384823.19元,预算支出15852099.45元;其中预算收入2015年比2014年增长1001006.11元,预算支出2015年比2014年增长41833.09元。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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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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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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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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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858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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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39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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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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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6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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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837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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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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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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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319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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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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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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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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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一般预算收入:12385829.3/12385829.3=100%
(2)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1)公共安全支出:14045492.12/15893932.54=88.37%
2)医疗卫生支出:1107213.58/15893932.54=6.97%
3)住房保障支出:682092.96/15893932.54=4.29%
(3)其他占比说明
1)2040401 行政运行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200000元,其中涉案款返还700000元,用于我院临时人员工资及保险开支、订阅书刊杂志、办公桌椅置办等;办案经费500000元,用于我院办案人员出差、住宿、交通等方面的支出。
2)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266551元,其中政法转移经费中的办案经费1010000元,用于办案费用的开支;装备款26551元,用于我院分级保护工程。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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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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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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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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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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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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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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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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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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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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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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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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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5年我院资产总额11215631.78元,较2014年增加25542.81元;负债合计2636267.11元,较2014年增加200542.81元;净资产合计8579364.67元,较2014年减少175000元。
2015年我院资产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1、资产总额11215631.78元,流动资产2636267.11元,固定资产8579364.67元,其中,轿车22辆,本年减少2辆,年初价值3979360.88元,本年减少17500元,年末价值3804360.88元,其他车型2辆,价值441715.60元;其他固定资产年初价值4097129.79,年末价值4775003.79元。
2、负债合计2636267.11元,其中其他应付款2636267.11元。
3、净资产合计8579364.67元,资产基金8754364.67元。
四、2015年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我院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本年度资金预算计划,落实支出指标,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各项开支按时履行。及时编报决算,上报决算并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