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部门决算有关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丰润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刑事案件侦查权,主要是对本区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进行侦查;批准和决定逮捕权,对本区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审查批准逮捕和对直接受理案件决定逮捕;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支持抗诉等;对本区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本区审判机关的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进行法制教育宣传,维护本区的稳定;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据区编办最近核定的三定方案要求,丰润区检察院为行政编制单位,内设16个行政职能科室,办公室、政治处、监察科、研究室、反贪局、预防科、民行科、反渎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技术科、控申科、案管办、未检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法警大队。人员编制数119个,实际在编115人。
第二部分:省财政厅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丰润区检察院2016年度决算收入总计20613562.78元,决算支出总计19383562.78元。与2015年相比,决算收支总计分别增加6997733.48元,增长36.1%。决算收入总计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决算支出总计中,含结余分配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30000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613562.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13562.78元;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20613562.78元。是当年财政安排的资金。较2015年决算增加8227733.48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购买办案装备,其中包括年末结转和结余1230000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383562.78元,其中:基本支出19006562.78元,占98.1%;项目支出377000元,占1.9%。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丰润区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0613562.78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20613562.78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997733.48元,增长36.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中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中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30000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省财政厅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384400元,本年支出决算为19383562.78元,占年初预算的25.79%。与2015年相比,增加8227733.48元,增长39.9%。其中:基本支出19006562.78元,占年初预算132.13%,主要为人员工资标准提高;项目支出377000元,占年初预算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丰润区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383562.78元,按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5187693.3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29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87411.49元;住房保障(类)支出845557.94元。具体是:
(1)公共安全支出15187693.35元,主要是丰润区检察院为完成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保障本区稳定的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2900元,主要是财政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87411.49元,主要是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应由单位承担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类)支出845557.94元,主要是财政厅属各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财政厅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1739651.27元,超出年初预算数754951.27元,占年初预算的106.87%,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支出相应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80249.64元。主要是2016年新增其他交通费用111200元用于交通补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17697.77元,超出年初预算数939297.77元,占年初预算的152.82%,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费标准调增,支出相应增加。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下,节省各项开支,尤其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支出合计133300元。具体情况为:
(一)全年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全年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1200元( 2016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200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实行公用车改革,车辆减少,相应费用减少。
(三)全年发生公务接待费22100元。接待批次62次,合计接待人数为442人。
七、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丰润区检察院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15187693.35
元,比2015年增加232201.23元,增长1.6%。主要原因:办案任务加重,侦查人员外出办案费用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省财政厅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36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657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7068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此表无数据,空表列示。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其他交通费用: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