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丰润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刑事案件侦查权,主要是对本区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进行侦查;批准和决定逮捕权,对本区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审查批准逮捕和对直接受理案件决定逮捕;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支持抗诉等;对本区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本区审判机关的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进行法制教育宣传,维护本区的稳定;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2、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区编办最近核定的三定方案要求,丰润区检察院为行政编制单位,内设10个行政职能部,检务保障部、政治部、研究室、民行部、案管部、公诉部、侦监部、未检部、控申部、刑执部。人员编制数89个,实际在编108人,其中83人为我院在职在编人员,25人为2018年1月转隶至丰润区监察委但工资及人员经费仍由我院负责。
3、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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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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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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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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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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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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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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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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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20066.77元。
2、2019年,根据本单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规划,共安排部门预算支出17120066.77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194196.77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02590元,项目支出23280元。
3、与上年相比增加231976.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347136.29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1516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总计902590元。其中:
1、办公费:166300元。
2、邮电费:18740元。
3、差旅费:8000元。按不超上年标准安排。
4、福利费:13950元:按在职职工每人每年125元安排。退休人员每年20元安排。
5、工会经费:8300元。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000元。
7、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58630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1000元,与上年一致,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01000元,公务用车11辆。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01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和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预算安排0元,没有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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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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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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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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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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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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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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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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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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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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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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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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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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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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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预防和依法严惩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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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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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个案侦查工作;分析全区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对策;研究制定全区反贪反渎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办理全区在逃职务犯罪案件追逃追赃工作,推进全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
|
使我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位于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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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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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的重特大案件、要案占同期立案案件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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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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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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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产出指标
|
侦查终结案件占同期立案案件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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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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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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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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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查办案件数与办案预警线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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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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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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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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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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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检察机关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采取多种方式,预防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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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预防调查等多种形式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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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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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对职务犯罪相关罪名掌握了解情况占职务犯罪相关罪名数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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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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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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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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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
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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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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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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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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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批延准确案件占整个批延案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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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98%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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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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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
|
保障刑罚执行和刑事执行活动的依法有序进行。
|
产出指标
|
对执行机关纠正违法意见或建议采纳数量占提出总数量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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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85%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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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当年实际出警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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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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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受理民事监督案件,办理区院管辖的信访、举报案件、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督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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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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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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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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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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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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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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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全区检察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措施,部署检察工作任务;进行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进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监督;统筹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开展检察宣传工作;推进检务公开。
|
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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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综合业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占综合业务工作任务的比例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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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90%
|
综合事务管理
|
23280.00
|
开展全区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对外交流工作;进行检察装备建设及维护;配备制式检察服装及法警服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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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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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综合事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占综合事务工作任务的比例
|
100%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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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2019年是全面推开实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现代化理念和系统化思维谋划新时代检察工作,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尤其注意将十九大精神与检察工作相结合,牢牢把握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增强履职本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共享新时代改革发展成果。
二是充分履职尽责,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主动服务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积极查办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加强民生检察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坚决惩治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犯罪。
(二)强化诉讼监督,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始终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适应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高检察监督能力。不断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机制,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着力强化行政检察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完善纠防冤错案件长效机制。
(三)统筹推进,扎实做好其他各项工作。以社会管理创新为根本,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注重矛盾排查化解,妥善依法处理涉稳信访。注重案件质量效果,全面规范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全面做好检察宣传、教育培训、计财装备、检察技术、纪检监察、机关党建等各项检务保障工作,夯实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三是加大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增强检察工作整体效能。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运用大数据推动司法资源整合、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工作效能、服务群众等工作,有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利用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为检察监督提供精准信息,实现以科技创新和司法体制改革双面驱动带动检察工作创新,从根本上解决传统司法中存在的问题。
1、 检察监督。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依法提出审查意见,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保障刑罚执行和刑事执行活动的依法有序进行使我区未检在全市检察机关位于先进行列;加强各项检察辅助职能,为检察业务提供有力保障。
2、 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构建依法有序信访秩序,及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保护被赔偿人和被救助人合法权益。
3、 检察事务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一、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发展
(一)净化经济发展环境。坚持站在区域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努力做到与改革同步、发展通行。坚持把服务区域中心工作作为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创优法制环境,以创新性工作全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性开展公益诉讼。我院涉刑公益诉讼逐步形成了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良好发展态势,取得了检察机关探索实践公益诉讼的阶段性成果。
(二)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一是畅通检民联系渠道。设立5个驻乡镇检察室,以15名金牌检察官为骨干,组建5个涉农检察工作队,对全区23个乡镇、街道巡回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在全区480个行政村、46个居委会选聘526名检察联络员,加强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引导,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按照各乡镇、街道的分布,分别设立专项档案,将所辖村(居)人口、耕地、教育卫生、社会治安等情况全部录入档案,适时跟踪变更,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在正义网开通涉农板块,开设涉农专线,为群众的控告和申诉建立“绿色通道”。二是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通过提前介入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对6名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疏导、为3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等司法行为,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使失足的未成年人通过真诚帮教、细心疏导、转化为服务社会的有用之才。全面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针对在校生犯罪案件,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严重后果,为全体学生敲响警钟,增强学生自我保护和抵御犯罪的能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认真回应社会各类民生诉求,积极延伸监督触角,探索建立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化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
二、积极投入平安丰润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捕诉、维稳职能作用,坚持打防并举,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发挥职能,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审查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各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把审查批捕和起诉质量关,实体和程序并重,质量和效率并重。今年五月份,我院成功举办了丰润区“两法衔接”平台系统培训会议,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经过周密筹划,目前该信息共享平台已经建成,平台运转情况良好。
公诉部门建立新型的诉侦关系,发挥公诉引导侦查的作用。确立实施个人办案集体讨论制的工作模式,大幅提升干警的业务水平,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裁判,提升办案质量。
(二)宽严相济,逐步深化平安建设。积极推行刑事和解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或简化审理程序。对因家庭或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采取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畅通渠道,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采取联合接访、提前预约接访和走访接待等多种方式,注重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的同时,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推行“检察长约访制度”、涉检信访紧急处理制度和带案下访制度。认真进行涉检不稳定因素的摸底排查工作,区分情况,妥善解决,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力求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四)把好关口,规范执法办案流程。案管部门严把入口关,规范收案管理。做好流程监控工作,实时对网上业务办理活动进行巡查。设立了涉案财务保管室,加强涉案财物的管理工作,及时纠正办案机关涉案财物处理中的问题,收到良好效果。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确保所有案件全部网上办理,不存在线下操作行为。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内部监督,提高办案质量。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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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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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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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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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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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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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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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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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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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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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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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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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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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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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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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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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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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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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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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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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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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51
|
检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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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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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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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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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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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
侦查监督
|
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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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
批延准确率
|
批延准确案件占整个批延案件比例
|
100%
|
≥98%
|
≥95%
|
<95%
|
5
|
2021
|
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完成率
|
立案侦查活动完成量占立案侦察活动任务的比例
|
≥90%
|
≥80%
|
≥70%
|
<70%
|
6
|
2021
|
错捕、捕后撤案、不起诉、判无罪率
|
错捕、捕后撤案、不起诉、判无罪案件占所有案件比例
|
≤1%
|
≤3%
|
≤5%
|
>5%
|
7
|
0402
|
公诉和审判监督
|
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
|
2021
|
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依法提出审查意见,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
出庭意见采纳数
|
出庭意见被采纳案件占全部案件比例
|
≥80%
|
≥70%
|
≥60%
|
<60%
|
8
|
2021
|
办理案件数
|
当年实际办理案件数(件)
|
≥100
|
≥80
|
≥50
|
<50
|
9
|
2021
|
诉讼期限内审结案件占全部案件比例
|
诉讼期限内审结案件占全部案件比例
|
≥90%
|
≥80%
|
≥70%
|
<70%
|
10
|
0403
|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
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
2021
|
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
|
案件审结率
|
审结案件占受理案件的比例
|
≥80%
|
≥70%
|
≥60%
|
<60%
|
11
|
2021
|
检察建议采纳率
|
被采纳的检察建议占全部检察建议的比例
|
≥80%
|
≥70%
|
≥60%
|
<60%
|
12
|
2021
|
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息讼息访率
|
申请人息诉息访案件占全部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的比例
|
≥50%
|
≥40%
|
≥30%
|
<30%
|
13
|
0404
|
刑事执行检察
|
依法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
|
2021
|
保障刑罚执行和刑事执行活动的依法有序进行。
|
纠正意见或建议的采纳率
|
对执行机关纠正违法意见或建议采纳数量占提出总数量的比率
|
≥90%
|
≥85%
|
≥80%
|
<80%
|
14
|
0405
|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
|
办理全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
2021
|
使我区未检在全市检察机关位于先进行列
|
案件办结率
|
办结案件占所有的比例
|
≥80%
|
≥70%
|
≥60%
|
<60%
|
15
|
2021
|
不捕、不诉率
|
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不批捕、不起诉人数占全部涉罪未成年总数的比例
|
≥40%
|
≥30%
|
≥20%
|
<20%
|
16
|
2021
|
特殊检察制度适用率
|
对涉案未成年人实施心理疏导、亲情会见、庭审教育、不起诉宣布教育、案后帮扶等特殊检察制度占全部受理案件的比例
|
≥70%
|
≥50%
|
≥30%
|
<30%
|
17
|
2021
|
附条件不起诉率
|
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占全部未成年人案件的比例
|
≥10%
|
≥5%
|
≥1%
|
<1%
|
18
|
2021
|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率
|
全区办理案件数量与受理案件数量的比例
|
≥90%
|
≥85%
|
≥80%
|
<80%
|
19
|
0406
|
司法辅助
|
保障办案安全;开展全区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等工作。
|
2021
|
加强各项检察辅助职能,为检察业务提供有力保障。
|
法警装备购置率
|
实际购置法警装备数量占计划比例
|
≥90%
|
≥70%
|
≥60%
|
<60%
|
20
|
2021
|
出警次数
|
当年实际出警人次
|
>200
|
>150
|
>120
|
>100
|
21
|
2021
|
出警及时率
|
及时出警数占总出警数比例
|
≥90%
|
≥70%
|
≥60%
|
<60%
|
22
|
2021
|
司法鉴定案件办结率
|
办结司法鉴定案件占全部司法鉴定案件比例
|
≥75%
|
≥60%
|
≥45%
|
<45%
|
23
|
05
|
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
|
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受理民事监督案件,办理区院管辖的信访、举报案件、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督办案件。
|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
0501
|
涉检信访办理
|
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办理对公检法三机关及工作人员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或申诉,办理对本院办案中违法行为的控告或申诉,受理民事监督案件。
|
2021
|
构建依法有序信访秩序,及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
法定期限内办结率
|
区院受理信访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数占区院受理信访案件的比例
|
≥90%
|
≥80%
|
≥60%
|
<60%
|
24
|
2021
|
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率
|
化解信访矛盾占全部信访比例
|
≥90%
|
≥80%
|
≥60%
|
<60%
|
25
|
2021
|
错案率
|
错案数占受理案件比例
|
≤5%
|
≤10%
|
≤15%
|
>15%
|
26
|
0502
|
举报管理、涉检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
|
受理初核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统一办理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案件,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
2021
|
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保护被赔偿人和被救助人合法权益。
|
涉检国家赔偿错案率
|
错案数占受理案件比例
|
≤5%
|
≤10%
|
≤15%
|
>15%
|
27
|
2021
|
司法救助率
|
司法救助案件数占受理案件数的比例
|
≥90%
|
≥80%
|
≥60%
|
<60%
|
28
|
2021
|
举报线索处置率
|
处置举报线索占全部举报线索的比例
|
100%
|
≥95%
|
≥90%
|
<90%
|
29
|
2021
|
举报移送立案率
|
移送立案数占初核案件比例
|
≥50%
|
≥40%
|
≥30%
|
<30%
|
30
|
2021
|
法定期限内办结率
|
区院受理信访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数占区院受理信访案件的比例
|
100%
|
≥95%
|
≥90%
|
<90%
|
31
|
2021
|
涉检国家赔偿率
|
赔偿案件数占受理案件数的比例
|
≥90%
|
≥80%
|
≥60%
|
<60%
|
32
|
06
|
检察事务管理
|
承担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
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圆满完成
|
0601
|
综合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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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全区检察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措施,部署检察工作任务;进行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进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监督;统筹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开展检察宣传工作;推进检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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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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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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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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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占综合业务工作任务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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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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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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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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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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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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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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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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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区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对外交流工作;进行检察装备建设及维护;配备制式检察服装及法警服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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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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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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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综合事务工作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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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占综合事务工作任务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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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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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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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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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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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情况
2018年底固定资产原值1183.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8辆,95.97元,其他用车1辆19.99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5.75万元,主要是办案设备的添置及报废一批年久失修不能使用的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或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情况说明
政府性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