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26年1月26日在唐山市丰润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刘国雄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6日在唐山市丰润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刘国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在区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同心奋进主动作为,以精准履职服务发展大局
(一)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年共办理刑事案件1030件、同比上升11%,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01人,提起公诉690人,同比分别上升44.7%和16%,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邪教犯罪,批捕6人。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7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起诉42人。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起诉职务犯罪14人,办理的刘某某受贿案获评全省精品案例。
(二)助力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制定落实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25条措施,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64人。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涉企犯罪70人,帮助企业追赃挽损164万余元。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①,纠正问题案件3件,排查报告空壳公司17家。开展涉营商环境案件专项评查,推动办案质效与营商环境“双优化”,工作经验被省院推广。
(三)合力共创良法善治的社会环境。加强常见多发犯罪治理,起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187人、同比上升23.8%。聚焦网络安全风险,突出惩治网络赌博、传播淫秽物品、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起诉17人;深化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整治专项行动,起诉60人,其中跨境电诈犯罪14人。强化国有财产保护,助推区税务局向辖区加油站追缴税款及滞纳金266万余元,工作经验被《河北法治报》报道。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依法不捕82人、不诉84人,检察环节自愿认罪认罚占比85%以上,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超95%。做好检察履职“后半篇文章”,针对违规用工、金融安全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件、采纳率100%。
二、矢志不渝为民司法,以温情履职回应群众期盼
(一)倾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批捕119人,起诉225人,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办理的违规销售精神药品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②,立案21件,制发检察建议5件、采纳率100%。强化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犯罪23人,保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携手城市管理部门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排查、整改盲道3公里,助推公共场所有爱无“碍”。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案件6件,用法治力量解决群众揪“薪”事、烦“薪”事。
(二)倾心保障未成年人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20人、起诉27人。坚持“惩治也是挽救”,批捕未成年人犯罪16人、起诉27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将6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送入启明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缺位、管教不当等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3份,督促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组织“法治进校园”宣讲21场,受众1万余人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受理数、起诉数连续两年“双下降”。依托“爱心妈妈团”对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开展帮扶,工作做法在全国妇联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三)倾情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办案始终,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63件、办结率100%。院领导接访120次,包案办理信访案件39件,既解“法结”,又化“心结”。对2件逮捕后未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对13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亲属进行司法救助,韩某某司法救助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依法打击非法信访行为,批捕5人,推动维权与维稳有机统一。
三、深耕厚植主责主业,以公正履职捍卫法治权威
(一)充分履行刑事检察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提前介入案件607件,助力提升侦查工作质效。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488件,监督数量位居全市前列,其中监督立案7件、撤案16件,纠正漏捕漏诉22人,提出提请抗诉4件、采纳率100%。开展对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监管活动专项监督,协助公安机关加强监管58人,为全区基层“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对全区司法所、派出所开展全覆盖巡回检察,书面纠正违法22件,促进监管执法进一步规范。
(二)持续加大民行检察工作力度。深化精准监督理念,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48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4件、制发检察建议9件,民事审判监督案件9件、制发检察建议2件。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办理案件32件,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件,制发检察建议4件、采纳率100%。办理行刑反向衔接③案件115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29人,防止当罚不罚。
(三)全面推动公益诉讼精准高效。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9件、制发检察建议22件、起诉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3件、起诉8件,公益诉讼立案数和起诉数全市“双第一”。深入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④,追偿生态修复、环境治理费用1.04亿余元。注重文化保护,办理的玉煌塔文物保护案被《法治日报》报道。加强公益诉讼检察数智平台运用,处理线索202件、成案54件。
四、锲而不舍建强队伍,以规范履职激活发展动能
(一)坚持不懈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项目化落实46项从严管党治检工作。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党组“第一议题”学习2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4次。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警示教育10次,收集落实意见建议20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带头查改问题78个。严格对照上级政治督察反馈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55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组织“清明祭英烈”、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9次,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二)多向发力规范业务管理。以建章立制为抓手,一体推进“三个管理”⑤。制定落实《适用相对不起诉标准的工作参考》等6项制度,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修订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工作办法》等5项制度,以高质量管理保障高质量履职。制定落实“三类人员”综合考核及绩效奖金发放办法,推动考核实质化。强化案件全链条管理,开展流程监控66件,保障在办案件规范高效。落实“每案必检”、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评查的326件案件全部合格,把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三)从严治检提升队伍素能。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制定落实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34个。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⑥,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相关事项132件。制定落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9条措施,党组会、检委会专题学法25次。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同岗竞技等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300余人次。加强人才培养与先进典型培树,1名干警入选全省“十佳公诉人”,新增市级以上人才标兵、业务能手8人,8篇调研文章、2个普法视频获省级以上奖项。
一年来,我们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上级院请示报告23件次。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注重经常性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检察活动68件204人次。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阳光下晾晒,让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可视、可感、可评,检察队伍群众满意度在全省排名上升23位。
各位代表,区检察院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的鼎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一是法律监督的准度和刚性仍需强化;二是检察为民工作质效、群众满意度还有较大改进空间;三是业务管理水平、检察人员专业能力还需持续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一年。区检察院将聚焦区委、区政府在“十五五”期间的工作安排,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提供更为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夯实执政根基。
一是围绕中心任务,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展现新作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等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全力维护我区社会大局稳定。深入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二是做实检察为民,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彰显新担当。从严惩治危害食药安全、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强化犯罪预防和治理。深化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加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权益保障,依法保护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三是聚焦核心业务,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实现新突破。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夯实刑事检察基础。深化民事行政精准监督,进一步抓实裁判结果监督、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民生民利上进一步展现检察担当作为。
四是锤炼过硬铁军,在深化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创新教育管理,健全干部管理考核机制,充分激发队伍内生动力和发展潜力。
山海寻梦,不觉其远;前路昭昭,阔步而行。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恪尽职守、求真务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我区扎实推进“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多更大检察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①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2025年3月26日,根据党中央部署的“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结合检察机关职能定位,最高检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聚焦11个方面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查纠结合,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依法监督纠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
②“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2025年2月,最高检部署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重点聚焦食品非法添加、食用农产品安全、违规销售处方药及禁售药等10个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问题,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治理。
③行刑反向衔接:指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④“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2023年3月起,河北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工作,主要锚定河北省委、省政府“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目标,突出燕山—太行山、白洋淀、衡水湖、大运河、渤海湾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服务保障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大局。
⑤“三个管理”:2024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在西藏调研时指出,把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与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有机统一起来,更好实现高质效办案,真正做到检察履职办案严格依法、公正司法。“三个管理”模式的提出,促使检察机关更加关注案件办理的实质内容,将管理考核的重点转向案件质量与法律监督的实际效果。
⑥“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