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待受理涉法涉诉信访举报;
二、初查村干部职务犯罪线索;
三、对村务公开、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检查督促,帮助其建章立制,进行规范。
四、搞好法律宣传并对农民群众的法律咨询进行认真接待和解答;
五、对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及涉法涉诉等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向检察院报告;
六、对检察机关涉农工作部署及预警信息,及时向所在乡镇领导汇报并抓好防范和落实。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