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党组工作细则》《党组会议组织工作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信息审核发布制度》《通知接收发布制度》六项制度。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单庆梅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体党组成员参会。
单庆梅强调,《党组工作细则》等制度是我院走向更规范、更专业道路上的阶段性成果,只有实现了以制度强化规范,发挥人才的作用、做到人尽其才,才能最终实现“领先一流”的奋斗目标。

《党组工作细则》明确了党组工作原则、职责,组织原则以及决策与执行,以便更好地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升了党组会议规范化水平,会议效率和质量。
《党组会议组织工作规范》对会前议题收集、方案呈报、材料准备,会议组织的会议通知、会场布置、列席人员、议题汇报、会议保障,会后的撰写会议纪要、宣传报道、任务督办、资料归档,以及会议纪律等做了明确规定。
《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我院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纪律,重点强调了在财务工作中注重落实比价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在彻底整改巡察反馈问题的基础上,确保我们的财务管理依法依规。
《通知接收发布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我院通知接收和发布的工作水平,确保各部门发布通知准确、接收信息及时,提高工作效率。
《印章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单位印章的管理,确保用章不出问题,对印章管理、更换等内容均进行了明确规定。
《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信息工作、宣传工作是全院性的工作,主管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要进行督导,抓好落实,注重时间节点,保质保量。
下一步,我院将把六项制度印刷成册,确保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干警均学习到位。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制度办案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