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潘士强、周丽群等人电信诈骗案
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的公告
犯罪嫌疑人潘士强、周丽群、张宏伟、刘浩天、贾子奇、梁莹杰、李晓红、付艳红、崔云鹤、刘宏杨、宫艳辉、陈红阳、王金永、张圣杰、陈贺娜、何菲等16人(王金星等人诈骗案同案犯)涉嫌诈骗最一案,2021年9月27日,由唐山市公安局东水分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因本案被害人众多且部分被害人尚未确定,故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系电话0315-5171313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