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王金星等人涉嫌诈骗案、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一案
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的公告
犯罪嫌疑人王金星等人涉嫌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一案,2021年11月3日,由唐山市公安局东水分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因本案被害人众多且部分被害人尚未确定,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内容详见《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联系人: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
联系电话:0315-5169166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5日


